刑事诉讼需要律师,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但是对于事实清楚,定性无争议的小案件就没有必要请律师。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等。

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是,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5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5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10000—30000元。
4、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符合当地法律援助条件的非北京市区案件,在上述标准内下浮。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刑事诉讼中律师的权利有: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阅卷权。
3、会见和通信权。
4、调查取证权
5、发表意见权。
6、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7、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要求解除权。
8、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9、接收出庭通知书的权利。
10、调查取证权。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刑事诉讼证据的作用是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依据,是证明犯罪事实的唯一手段,是司法公正的基础,是促使犯罪人认罪的武器,也是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