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违约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进行违约赔偿,如果开发商不赔偿的,购房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法院判决后开发商不执行判决的,购房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房地产开发商是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体的企业,通过实施开发过程而获得利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一、二、三、四级企业能从事城市房地产开发业务,五级企业只能在本地区从事村镇房地产开发经营。因此,审查开发商的资格不仅要从形式上看其有关证件是否齐全,还应从实质上去审查开发商有无相应的开发资格。为慎重起见,建议购房者尽量选择被评为一级或二级企业的房地产开发商。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但挂牌出让的土地是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
房地产开发商交房流程是怎样的,说明如下:
1、通知:开发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2、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3、准备相关法律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换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不能签署房屋交接书,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
房地产开发商不会限制认筹卡数量,原因如下:
1、认筹期间,很多开发商并不会告诉购房者具体的房价,当认筹人数远远大于开盘房源数量,开发商就会大幅提高房价,并实行饥饿销售,让购房人抢房,这时购房人就被坑了,上了开发商的当,成了高位接盘侠,多花了好多冤枉钱再打小折扣。这样,认筹款等于白交了,消费者根本没有真正享受到VIP的待遇。
2、当认筹人数小于开盘房源数或者远小于开盘房源数,开发商也会冷静定个合理价或低价,甚至找个理由,选择推迟开盘,重新定价。
3、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时,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力,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款是可以退还。另外,认筹款一旦用合同明确为定金后,消费者因个人原因拒绝买房,将无法退回以“认筹款”为名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