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可以进行抚养费的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反悔,但是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一般不会重新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如果遇到抚养方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发出执行通知书,然后想办法在法院工作人员带领下去探望孩子,以确定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证据。最后,如果对方仍不配合非直接抚养一方探视的,则正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控告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1、如果离婚后不按协议支付抚养费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律责任。法院会判决他支付抚养费的。如果拒不支付,可以去执行庭申请执行。
2、【法律依据】
3、《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