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2、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3、三、形式要件,依据《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
4、四、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5、【法律依据】
6、《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三、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四、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1、不可转移的债务的种类,根据《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2、(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3、(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4、(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5、《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务转移后,转移人可以追偿。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自己的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人自己退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同时《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5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所有在债务转移后第三人不履约债务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原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