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商业车险来说,只要交警认定保险车辆是因驾驶员“酒后驾车”而出现的事故,保险公司均可以不予理赔。
2、【法律依据】
3、《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4、(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5、(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6、(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7、(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8、(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等。
9、此外,根据《交强险条例》第22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追偿。

1、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以上的驾驶员即为醉酒驾车。
2、【法律依据】
3、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构成酒后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构成醉酒驾车。
【法律依据】
《刑法》第133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