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作权》相关规定:著作权法的取得分为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一、实质条件
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大体有两种标准:
1、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
2、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二、形式条件
形式条件是指作品完成之后,是不附加其他条件就享有著作权,还是附加一定的条件或是再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才能获得著作权。
目前主要分为三种做法:
1、以作品的产生为条件自动取得著作权。
2、除了作品创作出来以外,还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获得著作权。
3、以加注著作权标记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此外无须再履行其他手续。

软件著作权申请条件有: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软件的源代码;
3、软件使用说明书及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
4、申请的软件是否有发表过。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2、条件有:软件需要具有原创性,即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感知性,受保护的软件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客观地表达出来并为人们所知悉。可再现性,即把软件转载在有形物体上的可能性。
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1、有侵权的事实:在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就私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来为自己获取利益,其次是使用的时候,不按照规定使用,属于法律禁止使用的行为。
2、使用的行为具有违法的性质:在经的著作权人的同意后,就具有可以使用著作权的资格了,但是在往后的使用过程中,并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正确使用,而是用去做违法犯罪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