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需要有以下的说明: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如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的注册情况;
7、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
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是指法院在具体商标案件的审理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系争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进行认定的司法行为。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原则有如下几点:
1、按需认定原则;
2、被动认定原则;
3、个案认定原则;
4、事实认定原则;
5、严格管辖原则;
5、主动审查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1、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2、(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3、(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4、(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5、(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6、(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7、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8、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