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一见面就亲嘴,婚后一见面就斗嘴;
2、婚前生活妙不可言,婚后日子苦不堪言;
3、婚前谎话都是情话,婚后情话都是废话;
4、婚前的男人大都很幽默,婚后的男人大都很沉默;
5、婚前爱情是神话,婚后爱情是笑话;
6、婚前做什么都浪漫,婚后做什么都浪费;
7、婚前情话绵绵,婚后谎话连连;
8、婚前保持冷静,婚后保持冷酷。

1、(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5、【法律依据】
6、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婚后财产的界定如下:
1、财产性质不同:婚前财产都是指在婚前夫妻其中一人已经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人所得的财产。
2、财产内容不同:婚前财产包括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一方婚前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而婚后财产的内容则包括夫妻双方婚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而获得的财产等。婚后财产还包括:夫妻其中一人用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两人实际拿到的或者应当拿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两人实际拿到的或应当拿到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财产取得时间不同:婚前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婚后财产是在婚后取得。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婚前财产离婚是一般不分配,为一方财产。
2、《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3、(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4、(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5、(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6、(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7、(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