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房屋,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时,如果抵押权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抵押权人对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权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对该房屋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2、【法律依据】
3、《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债务转移可以不经抵押人同意,但是未经抵押人同意的,抵押人不在承担保证责任。主债务转让,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1、债务人为抵押人,抵押人死亡,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抵押权人)无法得到清偿时,可以行使抵押权。
2、第三人为抵押人,抵押人死亡,到期后债权人(抵押权人)应向债务人要求清偿,不能得到清偿时,再行使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