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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民间借贷是无效的 什么是民间借贷

时间:2022-03-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希荣君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什么民间借贷是无效的

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规定

关于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年利率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其他规定如下:

1、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民间借贷具有哪些优势

1、民间借贷的优势:

2、从简便性上看:民间借贷流程简便,手续办理简单,需要提交的材料精简,不像银行一样需要提供太多材料。

3、从灵活性来看:民间借款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协议借款,没有一些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限制,只要双方认可,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就可以做,但为确保放款人利益,必须做抵押、公证和担保。

4、【法律依据】

5、《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