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作为一种强制险,其作用是在交通事故中给事故受害人提供保障。如果伤者需要进行抢救,保险公司可以先行垫付抢救的相关医疗费用。如果需要垫付的金额在2000元以下,那么垫付的费用将会在24小时到账,如果垫付的费用在2000-10000(含)元,一般会在72小时之内到账。垫付、支付的医疗费用、抢救费用会直接转到医疗机构的账户中去。

交强险不垫付的情况有: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强险有1万元垫付功能,但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求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交强险有1万元垫付功能,包括保险公司交强险垫付责任和道路交通事故中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责任,具体垫付条件如下:
1、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2、需是用于抢救受害人应支付抢救费用;
3、有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要求支付的通知书;
4、受害人抢救费用已发生,并能提供医院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1、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先行垫付,
2、一、保险公司凭交警部门出具的《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划款救治医院帐户。
3、二、申请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条件
4、(一)、肇事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
5、(二)、肇事司机或受害者凭借医院证明、诊断证明等相关手续,均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
6、(三)、交警部门核实情况后,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下发“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额度范围内向医院先行垫付。
7、三、最高垫付金额为1万元。
8、法律依据:根据《条例》第22条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9、A.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对免除:
10、①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负责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1、②但是,对于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抢救费用以外的人身伤亡损失及医疗费用赔偿不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