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证并非订立合同的必要形式,已订立的合同是否要进行公证,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合同公证有如下作用:
1、合同公证通过审查,来确认合法合同的法律效力,排除非法合同的错误效力。
2、公证最本质的效力是社会公信力,公证机构自身,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质与公示性质。
3、对当事人双方来说,公证具有很高的证据效力,也为合同大大增加了效力保障。
4、通过办理合同公证,能够规范、引导、监督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有效防止合同诈编等违法行为,促使合同双方积极履行合同,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从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借款合同公证的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合同公证处公证流程是: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进行公证,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