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办理公证申请。
2、符合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3、审查。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4、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

1、孩子抚养权变更,可以通过双方协议或诉讼变更。
2、【法律依据】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4、(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5、(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6、(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7、(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准备好变更登记所需的各项材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填写税务变更登记变更表,最后由税务机关受理。
1、通常情况下,抚养费案件不可以反诉。变更抚养权,需要另行起诉。实际操作中,存在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并案审理,取决于主审法官的态度。
2、【法律依据】
3、《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