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产权的房子不是商品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2、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小产权买卖不受法律保护;而商品房是经国家批准建设的,买卖受国家法律保护。
3、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合法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商品房具有。
4、买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而购买商品房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满足条件的还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1、开发主体要合法。小产权房的开发主体有的是村民,有的是村集体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有的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是不管开发主体是谁,对方一定要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这样销售的小产权房才是合法的。
2、符合城市规划。小产权房的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当地的城市总体规划,因为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买房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可以取得一定的安全保障。
3、买规模化的小产权房。虽然我们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新建和销售小产权房了,但是目前还没有大规模的拆除小产权房,所以为了降低买小产权房的风险,买房人最好是选择购买规模化的小产权房。
4、多人陪同签订合同。买房人在和销售方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多找几个见证人,并且要让这些公证人都在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上签名,从而帮忙自己降低风险。
5、做好详细约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小产权房是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的,因此买房人只能依据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在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查看清楚合同的各个条款,并且要在合同中对各种情况做好详细的约定,例如:拆迁时买房人获得全部补偿,约定高额违约金。
如果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因国家不会发放产权证,这将导致以后对购房者一系列不利的后果。
1、如果已签了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并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这是最直接的方法。
2、如果购买了当地居民的农民房或从他人手上购买了有产权证明的“红证房”,房款已经支付且已经入住,但无法办理过户的,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如果已经购买了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给有当地户口的居民。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2、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3、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