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方式是:
1、客体应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2、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要求必须是一种明知,对于本罪的明知有两个方面必须注意,一是明知的内容,二是明知的程度。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312条,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犯罪是侵犯法益的行为。作为违法构成要件要素的行为也被我国刑法理论成为危害行为。犯罪的最根本特质是有危害性、违法性、侵害性和惩罚性。
1、危害性: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2、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是指触犯刑律,即某一个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3、侵害性:法益侵害性是指对于刑法所保护的利益的侵害。
4、惩罚性:应受惩罚性是犯罪的重要特征,它表明国家对于具有刑事违法性和法益侵害性的行为的刑罚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共同受贿案件中个人数额的认定要根据所有受贿数额确定个人受贿的数额,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或者个人受贿的数额来认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3、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4、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5、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认定共同贪污犯罪时,除掌握其特点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贪污共犯中,必须包括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