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作用是,从程序上保证作为实体法的刑法的实现,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的体现,是为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服务的,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刑事诉讼法的特征:
1、刑事诉讼是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2、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负责进行。
3、刑事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
4、刑事诉讼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证明标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此可以作以下理解:
1、据以定罪的证据均亦查证属实;
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1、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2、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3、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272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