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如下:
1、预防功能:有利于预防相对人准备实施的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有利于预防相对人因其行为而损害自身的安全和利益;
2、制止功能:指行政主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制止或排除正在实施或发生的危害行政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危险事件和行为,使行政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免遭危险行为或事件的实际损害;
3、保障功能:行政强制措施具有保障主行政行为顺利实施的程序上的辅助功能。如为保证行政调查的顺利进行,保证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而强制传唤拒不接受传唤的相对人,查封相对人的财物、帐目、扣押违法财物、冻结相对人的存款,对人身、人体、场所和财物的强制检查,在遭遇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时,为抗灾而强制征用财物等;
4、促进功能:行政强制措施还具有促进公共利益,满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紧迫需要与合理需要的功能。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
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狭义地讲,指国家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广义地讲,指作为决策职能的政治之外的执行职能。
1、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
2、(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3、(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三)扣押财物。
5、(四)冻结存款、汇款。
6、(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7、【法律依据】
8、《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9、(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10、(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11、(三)扣押财物。
12、(四)冻结存款、汇款。
13、(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