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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2-03-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睿范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不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离婚时如何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以下这些:(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后可以提起损害赔偿吗

在离婚后,只要当事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的,都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何时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1、如果对方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或离婚后的一年内向对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

3、《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一)重婚的;

5、(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6、(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7、(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