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赔偿的程序有:
2、第一、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
3、第二、工伤认定程序。
4、第三、停工留薪期。
5、第四、劳动仲裁程序。
6、第五、行政复议程序。
7、第六、工伤行政诉讼程序。
8、第七、工伤赔偿的民事诉讼。
9、第八、执行程序。

1、工伤鉴定以后,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
2、如果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3、【法律依据】:
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5、(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6、(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7、(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8、(四)患职业病的;
9、(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0、(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1、(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1、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
2、出了工伤应该由用人单位赔付,用人单位不赔付的从保险基金里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