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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完成清算 清算组成员如何产生

时间:2022-03-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幻烟君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六个月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

清算组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完成清算

清算组成员如何产生

1、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2、(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4、(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5、【法律依据】

6、《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是否要成立清算组

公司清算要成立清算组。《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