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有:
2、(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4、(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5、(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6、(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7、(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1、根据我国《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第七条所规定:当有更换法人代表请求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时,该公司更换法人代表的行为需要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进行表决,表决结束后做出决议。
2、对于该公司原来的法定代表人不履行其应有职责,或者不能履行其职责,造成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无法按照应有的法律程序进行召开时,该公司可以由出资最多的董事或持有该公司股份最多的股东,或者由董事会中一半以上的董事进行推选,推选出一名众位董事都认可的董事委派其作为代表,暂时代替原法定代表人进行召集和主持会议,并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会议合法进行,做出正确的决议。
3、对于在因为变更法人代表而召开的股东大会,所有股东不必全部到场认可,因为该股东会议股东的表决权是根据股东出资比例作为基础的,所以届时只需要超过半数股权的股东通过就可以做出变更法人代表的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确定方式是:
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照公司章程都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2、不是公司股东的人,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流程如下:
1、发起人发起设立。
2、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的预先核准。
3、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全体股东共同同意通过方可生效,全体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
5、缴纳出资。
6、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7、公司登记机关对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