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1、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参照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确定。处于哺乳期的子女一般抚养权归母亲,但母亲存在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的归父亲抚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商抚养权归谁,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
3、《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4、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协议大致内容:
1、女儿/儿子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由女/男方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2、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男或女方则每年支付抚养费元,男或女方应于每年的几月几日前将女儿/儿子的抚养费汇至男或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3、男或女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探望时间及方式,男或女方几月可以探望几次等等,其它内容双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1、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变更方式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后签订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也可以由主张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变更抚养权。
2、【法律依据】
3、《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5、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6、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