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盗窃罪的证明对象入手,可以从盗窃罪的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情节证据等层面确立证据标准。
(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
(3)结果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
(4)主观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承认盗窃犯罪事实的供述等。
(5)情节证据。定罪情节证据应当包括价格鉴定、物品发票等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1、盗窃罪在只能确定嫌疑人,但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犯了盗窃罪的时候就要报警。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等一系列侦查活动,寻找证据后才能立案。
2、【法律依据】
3、《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4、证据包括:
5、(一)物证;
6、(二)书证;
7、(三)证人证言;
8、(四)被害人陈述;
9、(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10、(六)鉴定意见;
11、(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12、(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3、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盗窃刑事案件中,没有物证等直接证据,但是如果有其他的间接证据,并且间接证据之间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相互印证,同样可以证明盗窃事实,因此,也可以进行定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入室盗窃,不论盗窃数额多少,均构成盗窃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属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