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条件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3、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4、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其中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事实上,夫妻双方做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以个人名义借钱为夫妻个人债务,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会产生效力。但是,债权人对此不知情的,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具体的,以下情形产生的债即为夫妻个人债务: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约定个人的债务各自承担,债权人知情的为夫妻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第三人承受移转的债务,对债权人负有给付义务。
(二)债务所附之抗辩权移转于第三人。
(三)附属于所移转债务的从债务亦由第三人承担。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