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在持续服务期内一直有效。
2、物业公司撤离以后,两年之内不主张权利的,按相关法律,不能再提起诉讼。所谓2年时限,只是司法部门受理不受理案件的时间范围。并不是拖欠两年,就属于合法失效了。特别是物业公司如果举证欠费期间一直在催缴,而欠费人一直拒绝缴费的,那么欠费一直有效。
3、如果租户私自逃跑而欠下物业费,物业公司不负任何责任,欠下的物业费仍由业主缴纳。如果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对业主提出诉讼。
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物业公司可以向租户收取物业费,但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5、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欠缴物业费本质上是违约行为,无论拖欠物业费的金额大小,都违反了《物业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业主拖欠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费,属于民事纠纷。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物业均可以随时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及赔偿损失。
2、【法律依据】
3、《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1、业主是否会因拖欠物业费而被物业起诉,与拖欠物业费的金额大小无关。业主拖欠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费,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哪怕业主拖欠物业1元的物业费,在此类民事案件一般诉讼时效两年内,物业均可以随时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及赔偿损失。
2、法律依据:
3、《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4、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1、业主拒交物业费就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和《业主公约》规定,业主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服务费,业主委员会负有催缴服务费的责任和义务。对催缴仍不缴纳的,可通过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