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标准员是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监督、效果评价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2、工作职责如下:
3、(1)参与企业标准体系表的编制。
4、(2)负责确定工程项目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列标准强制性条文,并配置标准有效版本。
5、(3)参与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落实措施及管理制度。
6、(4)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标准的宣贯和培训。
7、(5)参与施工图会审,确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
8、(6)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质量计划、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计划,确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
9、(7)负责建设标准实施交底。

建筑标准员是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监督、效果评价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建筑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资产,属于固定资产范畴,包括房屋和构建物两大类。房屋是指供人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乐、储藏物品以及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工程建筑。与建筑物有区别的是构筑物,构建物指房屋以外的工程建筑,如围墙、道路、水坝、水井、隧道、水塔、桥梁和烟囱等。
建筑公司八大员是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施工员是基层的技术组织管理人员。主要工作内容是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深入施工现场,协助搞好施工监理,与施工队一起复核工程量,提供施工现场所需材料规格、型号和到场日期,做好现场材料的验收签证和管理,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和工程量签证,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的资料收集、保管和归档,对现场施工的进度和成本负有重要责任。
按国家标准《GB/T14684-2011建筑用砂》执行。建筑用砂按技术要求分为三类:Ⅰ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Ⅱ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一C60及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Ⅲ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和建筑砂浆。三类建筑用砂的颗粒级配、质量和技术要求见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