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有提出解散公司的权利,是否解散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依法解散公司。
2、【法律依据】
3、《公司法》第103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法律规定了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5、(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6、除了以上四种情形外,以其他理由起诉解散公司的,法院不予受理。
7、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8、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公司注销不需要所有的股东签字,只要三分之二的股东签字就可以生效。
2、【法律依据】
3、《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4、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隐名股东想要解散公司的,必须达成以下条件的: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2、必须是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出的;3、隐名股东必须成为显名股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