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可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变更土地登记。登记的基本程序为:申请(或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以下范围内的单位、居民所使用的国有土地登记、注册发证。
据《土地登记规则》第十条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人应向本局提交下列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5、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

1、一、可以选择一般正常流程补办。
2、二、也可以选择登报公告的方式。这时候,您应该首先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持土地使用证证号和身份证到相应的报社刊登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然后持刊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
3、三、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首先持丢失证明和身份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登报挂失后,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补办。
4、【法律依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已购公有住房办国土证的流程是,首先要原单位申请领取总的土地使用证,参与房改的干部职工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房改单位持房屋销售的协议和房改办的批准文件,统一到土地所在区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
1、对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对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对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国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说明如下:
1、提出申请
由该土地的使用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房子所在地的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办理土地证所需的资料有房产证原件、所有产权人身份证件、契税缴交证明、维修基金缴交凭证以及购房协议等等。注意申请人如果未成年,或者因疾病无法到场的,还需要提供监护者的证明文件。
2、相关部门审核
在相关部门受理之后,还需要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其中包括身份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土地使用权的来源等等,在确认信息无误之后,才会提交给上级进行初审和复审,全部审核通过之后再进行公告,在限定期限内无反对意见就可以颁发土地使用证了。
相关说明:
办理土地证注意事项: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要注意房子产权登记的申请表格必须先由开发商盖章之后,才能生效,相关部门才会认可。还有办理土地证需要用到的分布图,需要申请人提前想开发商拿,避免临时抱佛脚,耽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