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农场经营范围可以核定为家庭农场经营,也可依申请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核定具体项目。家庭农场主营农、林、牧、渔种植、养殖业,并可兼营相关研发、加工、销售或服务。
2、家庭农场从事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事项的,应经相关审批机关依法审批后,凭许可文件、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3、从事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外事项的,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其中涉及工商登记后置许可事项的,在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前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家庭农场可以贷款,国家对国营农场职工家庭的农场生产和生活提供专项贷款服务,不过申请这项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国营农场批准的家庭农场证件和县以上工商据批准的营业执照;
2、提供与农场签订的承包合同;
3、家庭农场经营正常,有一定的流动资金,且经济效益好;
4、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最好是有一次你改偿还能力的单位担保;
5、家庭成员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类型:
1、小型休闲农庄:即小型农家乐大多数只提供餐饮、棋牌、垂钓等服务,以餐饮休闲为主,游客缺乏体验。本类型农庄规模小,但顺应了吃农家饭、看农家景的巨大市场需求,虽设施简单,卫生条件较差,但普通效益好而火遍全国各地;
2、景观型农庄:有良好的地域风景资源,占地面积大,基础设施投资大、环境绿化、各项景点、休闲设施投入多,资金闲置浪费大,创收途径单一,仅有餐饮及部分住宿休闲收入,很容易受季节和市场影响,竞争力小,收益回报慢;
3、生产型农庄:生产型就是农庄内一年四季都有特色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有产业支撑。以农业的种植养殖项目来发展休闲、餐饮、娱乐、度假等项目,并建造有特色的生态木屋。
家庭农场不是企业。家庭农场在行政上与企业是隶属关系,经济上又是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中的一个经层次,与企业存在经营承包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