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主借车给别人驾驶的,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足的,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的人承担。
2、但是车主在以下情形下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3、(1)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仍然出借的;
4、(2)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出借的;
5、(3)知道驾驶人饮酒、吸毒,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出借的。
6、【法律依据】
7、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主借车给别人驾驶的,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足的,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的人承担。
但是车主在以下情形下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1)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仍然出借的;
(2)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出借的;
(3)知道驾驶人饮酒、吸毒,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出借的。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如果是经你同意,快递员将快件放在某处,后来被别人拿走,那快递公司就不负责任。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2、如果是快递员随意将快件放在某处,造成快件丢失,那当然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1、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所以,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比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