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房产协议书有效,只要约定的事项是合法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的欺诈或胁迫就有效。
2、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以下情况婚前房产需要做公证: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以下情况不需要公证: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经过以下四个步骤:(一)当事人需要准备好材料。(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三)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四)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
2、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屋赠与一方子女的房产。
3、一方支付首付款且取得房产证,产权登记为一方名字的房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一、如果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则属于共有财产。
2、二、如果房产为婚前所购,且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为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双方一起还贷款的,那么共同还贷部分需要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由房屋所有法依法补偿。
3、【法律依据】
4、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