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二、受理
三、初次鉴定
四、补充鉴定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五、重新鉴定
六、复核鉴定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八、出庭

1、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2、一、委托
3、二、受理
4、三、初次鉴定
5、四、补充鉴定
6、五、重新鉴定
7、六、复核鉴定
8、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9、八、出庭
10、【法律依据】
1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法医司法鉴定办理程序是:
1、被鉴定人受伤后应先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办案单位初步调查后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
2、被鉴定人持法医鉴定委托书及有关病历资料到法医鉴定中心鉴定;
3、鉴定人制作规范化的鉴定书,按照鉴定书审核签发制度由有关领导审核签发后交法医鉴定中心办公室,并通知被鉴定人或办案单位领取鉴定书。
【法律依据】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交通司法鉴定申请程序是: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5、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