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有以下流程:
一、填写申请表;
二、提交申请文件;
三、缴纳申请费;
四、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五、补正申请文件;
六、取得证明。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
(二)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
(三)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软件著作权登记审批流程为:
1、可以先判断产品、软件是否具备软件著作登记的权利。
2、如果符合可以进行网上注册(1-3个工作日左右)。
3、向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2-5个工作日)。
4、受理通知书(当天即可获得完成)。
5、著作权登记证(30-40个工作日)。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30到40工作日,申请成功后可以凭受理证明领取证书。
【法律依据】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7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