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许可证可以一幢办一次。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只有预售许可证是不可以办消防的,主体有消防设计审核合格书和验收合格意见书才收办消防手续,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办理消防,分别是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具有文化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酒吧、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洗浴中心场所、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根据相关规定,申办消防需要的材料是消防安全审批表,凡新建场所要出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以及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等消防产品应出示该产品消防合格证。
只要符合以上条件以及持有相关材料,提交《消防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将填写好的《消防安全许可证申请表》送至主管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办消防了。
仓储可以办预售许可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用途是仓储,那么遵循合法性原则,房屋的用途也是仓储。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而且到期后也不能像其他住宅可以自动续期。以后房屋如果需要贷款,质押,交易等,只能按照仓储房评估,价格要比住宅低很多。
相关说明:
仓储是指通过仓库对物资进行储存、保管以及仓库相关储存活动的总称。它随着物资储存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仓储是商品流通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物流活动的重要支柱。
仓储是集中反映工厂物资活动状况的综合场所,是连接生产、供应、销售的中转站,对促进生产提高效率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
仓储是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因订单前置或市场预测前置而使产品、物品暂时存放。它是集中反映工厂物资活动状况的综合场所,是连接生产、供应、销售的中转站,对促进生产的提高效率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
公寓预售需要取得预售许可证。依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严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同时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因此,公寓预售必须要办预售许可证。
除以上规定外,《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还有其他规定,具体为:
1、严禁捂盘惜售行为。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不得分批次推出销售商品房。
2、严格商品房价格明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在公开销售之前,按照“一套房一标价”的方式明码标价。
3、严格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售楼场所明示“五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已售和待售商品房房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