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当出现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纠纷时,当事人有经济困难的,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劳动纠纷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2、《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3、(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4、(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5、(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6、(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7、(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8、(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9、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
1、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3、(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5、(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6、(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7、(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8、【法律依据】
9、《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0、(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11、(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12、(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13、(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14、(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15、(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即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