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江发源于青海省。
2、长江江源为青海省沱沱河,与南支当曲汇合后为通天河,继与北支楚玛尔河相汇,于玉树县接纳巴塘河后称金沙江,在四川宜宾附近岷江汇入后称长江。
3、长江在宜宾至湖北宜昌间,又称川江,从湖北的枝城到湖南的城陵矶段,又称荆江。
4、江苏镇以下因古代有扬子津和扬子县,故亦名扬子江,国际上对长江普遍使用英文译名YangtzeRiver。

长江发源于青藏高原唐古拉山主峰各拉丹东的西南侧。干流自青藏高原蜿蜒东流,经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和上海市10个省、区、市,在上海市注入东海。全长6300千米。流域面积180多万平方千米,占全国面积的1/5。
1、长江以南的省份有: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贵州、云南、海南、西藏、台湾共十省;另外长江穿省而过的省份和直辖市:青海、四川、湖北、安徽、江苏、上海。
2、长江干流自西而东横贯中国中部,位于东经90°33′~122°25′,北纬24°30′~35°45′之间。数百条支流辐辏南北,延伸至贵州、甘肃、陕西、河南、广西、广东、浙江、福建8个省、自治区的部分地区。
长江主干流流经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和上海市计11个省级行政区,支流流经贵州省、甘肃省、陕西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浙江省、福建省8个省级行政区部分地区,流域覆盖19个省级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