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赋予的约束力,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不同法律有不同的适用范围。
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时间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
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签名是订立一份书面合同最通常的,主要的形式之一;一份书面合同订立与否就取决于是否有合同各方当事人的签名。中国合同法规定将书面合同当事人的签名作为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无论合同成立或生效,都赋予了签名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签名成立即生效的话,则合同会受到法律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保护,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签名仅成立的,则合同各方当事人在事实上对合同的内容已达成合意,但合同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合同方仅能依据已成立的合同向对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业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2、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3、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1、购房协议有法律效力。
2、购房协议书是购房合同的一种体现,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而签订的协议。一份正式的购房协议书范本会包含当事人信息、房屋情况、房款及支付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约定等内容。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3、两者之间主要的区别就是购房协议是买卖之前的一种协议,作为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而购房合同的内容要更加的详细,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