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
2、《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之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分公司决定需要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及实施办法规定,设立分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2、确定公司住所;
3、形成公司章程;
4、申请公司营业执照;
5、刻公章;
6、办理代码证;
7、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8、开设企业基本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