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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辩护权有什么内容 刑事辩护权有哪些

时间:2023-07-29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映柏桑

刑事辩护人的辩护权主要有:

【法律依据】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刑事辩护的辩护权有什么内容

刑事辩护权有哪些

刑事辩护权包括:

1、陈述权。

2、诘问权。

3、调查证据申请权。

4、辩论权。

5、选任辩护人权。

6、救济权。

7、回避申请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刑事辩护人有什么要求

1、刑事辩护人的要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2、(一)律师;

3、(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4、(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5、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6、(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7、(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8、(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9、(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10、(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11、(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12、(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13、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什么是刑事辩护有哪些种类

1、刑事辩护的定义:

刑事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辩护基于法定的辩护权而产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的—种基本的诉讼职能。没有控诉就没有辩护,只有当被告人被控告之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才能进行辩护。

2、刑事辩护的种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

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33)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