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冲突,律师进行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一切要基于案情及现行法律规定。
2、【法律依据】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一条,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法庭辩论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主要围绕量刑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辩论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先辩论定罪问题,后辩论量刑问题。

无罪辩护的法律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该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既是“犯罪人的大宪章”,又是“善良公民的大宪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该无罪推定原则意味着任何人在被法院宣告有罪前都是无罪的。
1、同时做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可以,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的,可以在声明保留其无罪辩护意见的同时,在假定被告人有罪的前提下,当庭提出或庭后提交罪轻的辩护意见和相应的量刑意见。
2、【法律依据】
3、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二十七条,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调查应当在查明定罪事实的基础上,查明有关量刑事实。
1、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指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做无罪辩护对律师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律师在进行无罪辩护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由于我国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律师的权利还没有充分的保障。律师在执业的过程中经常会收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甚至会因为某些工作瑕疵被有关机关抓把柄,严重时还会遭受牢狱之灾。因此要多与法院、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沟通,以消除误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进一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法律依据: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一条,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法庭辩论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主要围绕量刑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辩论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先辩论定罪问题,后辩论量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