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违规处罚规定:
1、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1、关于货车超载可以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2、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认定标准,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七部委联合下发交公路发[2004]219号文件规定,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超限的认定标准为:
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
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1、货车超载100%的处罚是罚款2000元,扣3分,同时可扣留车辆。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罚款200元,扣2分;30%未达50%的,罚款500元,扣3分;50%未达100%的,罚款1000元,扣3分。
2、【法律依据】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