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的责任承担方式。
2、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特定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相对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债务的责任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由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的,比如可以针对性的约定延期发货按天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支付利息,质量有问题要求更换并支付违约金等等。
承包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
1、继续履行,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是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3、赔偿损失,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4、违约金,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