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记其他应收款,还借款时应记借:库存现金,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承担主要由债务人的配偶和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来承担。具体承担范围如下:
1、债务人配偶的责任承担: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履行。
2、债务人子女的责任承担:作为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人的财产的,可以不承担债务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支付以前年度借款利息如果利息支出金额不大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科目,如果金额比较大可以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款利息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时发生的利息费用,或企业发行债券的利息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