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认筹金就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之前,通过优先选房显瘦开盘价格优惠,甚至是抽奖送车位等方式,来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房者预先向售楼部缴纳一定的诚意金。而首付则是指担保合同债权的体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保障的方式。主要就在于若是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退还给购房者,而定金就相对比较困难。此外,认筹金不具有法律效力,而首付则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认筹金和定金是可以抵首付的,因为认筹金和订金只是想要买房子的诚意,但是若是当天没有买到心仪的房子,这个钱是可以退还的,因为任何形式的认筹金和订金都只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行动,国家是明令禁止的,这支是属于开发商的销售手段之一。
在缴纳认筹金之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买卖的优先购买权,在房价上享有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销售的时候,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来进行选房,选中房屋之后和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没有选中理想房屋,就需要把认筹金如数退还。
认筹金就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优先选房、享受开盘价格优惠甚至抽奖送车位等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房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款项。定金在通常情况下,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
房款认筹金和定金存在如下主要区别:
1、可否退还: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有特别约定的除外),但是定金就相对比较困难,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不退的;
2、法律约束力:认筹金不具备法律效力,定金也是有法律效应的。如,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保证金。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而且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如: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而认筹金则是购房者为了表现出买房的诚意,以便之后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向房地产开发商缴纳认筹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