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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夜间施工扰民怎么办 冬季工地能否施工

时间:2023-05-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冰彦

1、【法律依据】

2、根据《噪声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第五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4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由此可见,你反应的情况其管理部门应当是环保部门,可以打环境12369进行投诉,询问其夜间施工是否经审批许可,如果未经许可要求处理,如经许可夜间施工的可以要求予以解释。

工地夜间施工扰民怎么办

冬季工地能否施工

冬季工地能施工; 在冬季进行施工的过程称为冬季施工。冬季气温下降,不少地区温度在0°C之下,土壤、混凝土、砂浆等所含的水分冻结,建筑材料容易脆裂,给建筑施工带来许多困难。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C即进入冬季施工,连续5日平均气温低于5°C或日最低气温低于-3°C时, 就要采取冬季施工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由于冬季施工需保温覆盖和消耗较多热能,增加工程造价,因此如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室外装饰、屋面防水及高空灌筑混凝土等工程项目要尽量避免在冬季施工。对于不得不在冬季施工的项目,则须因时因地制宜,制定冬季施工措施,并及时掌握气温变化。

小区工地施工时间规定

1、小区工地施工时间规定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而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正常工地施工时间是7:00—12:00,14:00—22:00这两个时间段。

工地施工噪音的规定有哪些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有挖掘沟道,平整和清理场地,打夯,打桩,吊装构件,搅拌和浇捣混凝土,此外还有各种敲打、撞击、旧建筑的倒坍、人的呼喊等。因此,会不可避免的产生各种噪音,建筑施工中的噪声具有突发性、冲击性、不连续性等特点,特别容易引起人们的烦恼。为了控制施工现场的噪声,避免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伤害,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该法案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得超70dB(A);夜间不得超55dB(A)。在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