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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怎么打官司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时间:2023-05-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怜烟酱

征收补偿条例中“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的模糊概念,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引起了广泛争论。

实际上,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行政和民事两种诉讼形式都有。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不服的以行政诉讼为主,也就是“民告官”;被征收人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时,房屋征收部门多以民事诉讼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应该优先行政诉讼,但不排除民事诉讼。为什么呢因为民事诉讼在补偿等问题上更充分一点,而行政诉讼的好处是举证有利于某一方。同时补偿协议,其实是以合同形式体现的行政决定。所以从协议有争议一开始就纳入行政诉讼,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怎么打官司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怎么办

城市房屋拆迁时安置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货币置换;二是就地或异地房屋置换安置。无论是哪种安置都要确定一个合理的置换标准,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执行,除房屋置换外,还要进行相应的一些补偿,这其中有:一、房屋原有的装修补偿。首先要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值予以补偿。拆迁方往往要压低装修评估价值,所有确定评估公司很重要,要找到一家双方都能接受的评估公司来评估,这是评估合理的前提。二、过渡期间的安置补偿(货币置换的除外)。从搬出被拆迁房后到得到安置房这段时间居住(或原房出租)的费用补偿,补偿的标准按当地或同一地区的租用费用标准,按逐年递增的标准,取一平均值而确定补偿标进行补偿。三、搬迁费用补偿。按照当地搬迁的费用标准确定补偿费用。四、办证费用补偿。这里包括有新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办证费用,其中还有房屋大修基金的缴纳补偿问题,都要进行明确,原则上在原有房屋面积内的费用由拆迁方承担,超出原有房屋面积的部分由房主承担。

拆迁补偿安置流程怎么走

拆迁补偿安置流程主要有以下步骤:1、进行摸底调查。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2、选定评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