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式国债可以在银行柜台购买。
2、投资者必须通过其在任意一家承办银行开立的个人国债托管账户(以下简称国债账户)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
3、投资者可从2006年6月26日开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办银行其中一家的人民币结算账户(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到对应承办银行办理国债账户开户手续,国债账户不收取账户开户费及维护费用,一旦开立可终身使用。
4、已经开立过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不必重复开户,可直接使用原有账户。
5、没有在对应承办银行开立过人民币结算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该行新开立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个人国债托管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以便结算兑付本金和利息,个人结算账户的收费按各承办银行的有关规定收取。
6、拥有国债账户的投资者可以于发行期内到账户所在的承办银行的联网网点购买储蓄国债。

电子式国债发行可以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广发银行、天津银行、河北银行、杭州银行、青岛银行、成都银行、宁波银行、徽商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邮储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和青岛农商银行网上银行办理。
电子式国债销售网点电子式国债为丰富国债品种,改进国债债权管理模式,提高国债发行效率,方便国债投资者。电子式国债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充分体现了以个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和与时具进的时代特征。
在借鉴凭证式国债方便、灵活等优点的基础上,财政部决定参照国际经验,推出电子式储蓄国债,电子式储蓄国债是中国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
电子式国债指国家发行的通过电子方式记录债券的一种国债,它是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不可以上市流通以及转让,因此也就不能够过户。投资者可以在国债到期之后去银行营业网点申请一次性领取本金以及产生的利息,同时也可以提前申请取出本金以及结算实际产生的利息。
1、个人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有两种办法:第一,银行网点购买;第二,个人网上银行购买。
2、银行网点购买:需要个人在国债发行期去银行网点柜台购买,有购买金额、年限、日期等。
3、个人网上银行购买:登陆网上银行—输入户名、密码—进入个人网银页面—找到债券—储蓄国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