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立核算分公司账目一般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不要做账,因为实行的报账制,所以也根本用不着什么会计分录;只是需要用表格记录好费用和收入。总公司为了控制分公司的费用和收入,一般都实行收支两条线,就是分公司的收入由客户直接汇入总公司,而分公司的费用由总公司汇到分公司,很少收支坐抵。所以你也只要根据收入与费用向总公司实行报账。收入根据开发票的金额与总公司账户收到的钱或现金实行核对,费用根据你分公司的费用发票进行核对。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不用报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具体根据总公司要求确定。
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19条的规定,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
独立核算的特点: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的特点: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分公司本身不独立核算,由总公司来汇总核算分公司的业务,但是根据属地原则,分公司所在地的税务局部门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核定一些税费或者缴费比例在当地缴纳,所以当地的分公司也应该核定对应的税种。分公司具体的报税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税务局的要求,和企业的实际业务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