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首先,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
2、其次,工伤职工应正确理解运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工伤保险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第36条、第37条虽然规定了5级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能够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但没有明确规定也能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这里就要区别情况而言。
4、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能在获得工伤待遇的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反之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公司解除合同,如果是因非《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原因,由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标准,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计提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补偿。
实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补偿,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