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写工资金额不合法,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如果没有包括,该劳动合同不生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如果没有包括,该劳动合同不生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明的话当然是不合法的,工资报酬也应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关于工资报酬必须要明确、具体。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索要工资,但是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2、【法律依据】
3、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4、(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6、(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7、(四)考勤记录;
8、(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9、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